【新冠疫苗】死因庭裁63歲翁死因存疑 律師:家屬或可提覆核入稟索償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11/12 23:08

最後更新: 2021/11/12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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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庭裁63歲翁死因存疑,律師:家屬或可提覆核入稟索償(資料圖片)

新冠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早前裁定死者李宇根的死亡與疫苗無關,惟死因庭卻裁定死因存疑;有律師指死者家屬或可透過司法覆核推翻委員會裁決,或向政府入稟索償,惟死因存疑裁決不一定對索償有利。

委員會共同召集人孔繁毅認為,判決無指死因由疫苗引起,不影響專家組決定。

根據疫苗保障基金申請概覽,若申請人的異常事故被委員會評定為與接種疫苗無關,有關申請將會被拒。律師黃鶴鳴指,按照保障基金的現行機制,死者家屬似乎不能再向基金追討賠償,但憑着死因庭與委員會的裁決不一致,黃認為家屬或可透過司法覆核,挑戰委員會的決定是否合理。

指存疑裁決 不一定有利索償

黃補充,死者家屬可向提供疫苗的相關部門或機構作出民事索償,但家屬必須就死者的死亡事故索取進一步專家報告,證明死者死亡與相關部門疏忽有關。黃坦言,死因庭的存疑裁決並不一定對索償有利,因為舉證責任始終在家屬身上,而能夠就疫苗提供意見的專家亦可能為數不多。

本身是律師的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認為,按現時機制,需證明死因「不能排除」與疫苗有關,才可向疫苗基金索償,故有關裁決難增家屬獲賠償的機會;他認為港府應將疫苗基金申請門檻放寬至死因庭「死因存疑」裁決,因公開審訊較有說服力,否則易惹起「黑箱作業」之嫌。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亦指,如不能否定死亡個案與接種疫苗無關,仍無法得到疫苗保障基金的補償,屬不人道做法,打擊市民接種意慾。

衞生署指,已得悉死因裁判法庭的裁決,並會詳細研究陪審團所提出的建議,強調新冠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會審視所有重要的個案及其臨床資料及/或解剖報告等資訊,以世界衞生組織的算法流程就個案進行因果關係評估,主要目的是識別疫苗可能產生副作用的信號;有關工作與死因研訊的目的並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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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鄧凱文、林育慧